《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》日前通过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省级部门专家联席审查。《规划》在名城保护原则、目标及保护措施方面提出了更全面的保护意见,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进行了研究和保护。
《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》将全市历史文化环境分成了五个保护区,即北部、东部、核心区、南部和东南部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区。
北部位于泸县中北部,宋墓群、龙桥群、玉蟾山风景区、古村镇是该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。
东部位于合江县境内,重点保护该区域内的古镇、风景名胜区、民间工艺品、特产及自然资源等。
南部主要包括叙永县中部、古蔺县西北部地区,历史名城、民俗风情、风景名胜是该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内容。
东南部位于古蔺县东部和北部,以红军四渡赤水的主要渡口太平镇和二郎镇为核心构建,该保护区主要保护内容将以红色文化作为突出主题,同时包含酒文化、古镇、民俗风情等。
核心区以主城区为中心,包括江阳区、龙马潭区大部,纳溪区北部以及泸县南部部分地区,该保护区着力保护酒文化、军史文化等主要内容,同时保护以江阳古都、西南要会为主题的城市风貌。
核心区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区内涵盖了多个国、省、市历史文物保护单位,如蒋兆和故居、余公街民居、牛场上牌坊、梦先亭摩崖石刻、会津城垣民居、联一公司、熙园、刘公馆、凝光门、东岩石刻、蓝田机场抗战遗址、龙泉古井及重修龙泉井等。
泸州日报记者罗森波
责编:杨茜编辑:袁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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